重要提醒事关全芜湖市养犬登记
自芜湖养犬新规发布以来
许多市民朋友们对新规
存在不少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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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安局就部分网友问题
进行了解答
小青挑出了几个网友们的高频问题
进行了整理
大家一起看看吧
如何办理养犬登记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等工作。个人和单位申请养犬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或者在本市居住的合法证明或个人身份证
2、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3、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4、所养犬只的照片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在登记过程中免疫接种及植入电子标识收费,价格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公安机关免费发放养犬登记证、犬牌。
公安机关养犬登记的内容包括:养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犬只饲养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犬只品种、犬龄、电子标识编号、犬只免疫日期及有效期。
犬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携带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和犬证办理延续手续。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未办理养犬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
禁犬场所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单位养犬的,每个单位限养一只。超过1只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超养犬只数量处以每只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在条例施行前超过规定数量饲养的,应在5月30日前办理养犬登记,登记后可继续饲养。
此外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犬只乘坐出租车应当征得驾驶人同意。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室内公共场所或者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室外公共场所。
遛狗不栓绳,违法!如果要携带宠物外出,需遵守为犬只佩戴犬牌,戴好束犬绳并全程牵引,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等,违反上述行为之一,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而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也提出了相关规定,对于多次违规者会处以高额罚款或者没收犬只。
“智慧养犬管理”“智慧养犬管理”正在调试中,5月1日之后可以正常运行。市民可以通过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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