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副院长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芜湖市委批准,芜湖市监察委员会医院副院长王怀红(副县级)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王怀红违反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收受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芜湖市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芜湖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怀红开除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芜湖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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