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推进法治芜湖建设

法治宣传:让“法治阳光”照亮千家万户
  去年的12月4日,既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首个国家宪法日。在鸠兹广场, 30余个政府职能部门齐聚一堂,现场说法,为江城市民送上了一道“法治大餐”。
  市民李国华就在现场感受到了这种集中式普法的好处。他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台前询问:“企业不景气,要求一些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给任何补偿。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对此,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依法协商解决,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而这样的普法行为仅仅是芜湖依法治市的一个缩影,通过搭建平台,创新普法方式,芜湖市正在全力打造“法治芜湖”,目的就是让“法治阳光”照亮千家万户。 去年,全市各行各业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芜湖建设”作为依法治市的重大任务之一,转变思维,创新形式,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市民培育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推进法治芜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各县区、各单位按照规划所确定的任务,不断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全市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多行业配合、多层次开展、多媒体介入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普法工作职责,各县区、各单位切实落实加强协调,各负其责,普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六五”普法工作纳入市、县区政府目标考核,制定了201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细则。共举办3期全市“六五”普法骨干培训,200余名普法骨干、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参加学习培训,普法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全市大力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进一步提升。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普法志愿者、联络员开展了“江淮普法行”法律援助专项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先行助推重点工程建设年”活动,为全市重点工程顺利推进营造有利法治氛围。广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从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芜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各县区、各单位采取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制作专题专栏节目、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为了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市委中心组,各县区、各单位中心组坚持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将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市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的18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全市各单位采取骨干培训和全员轮训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市依法治市办举办“法律大讲堂”活动,邀请省普法讲师团成员来芜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各县、区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利用土地征用、拆迁、春节农民工返乡等时机,采取法律咨询、送法进村、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农民普法宣传活动。
  此外,我市还不断把“法律六进”活动向纵深推进,开展了“法律六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大力推进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全市各单位、各县区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40余场,5000余人次参加旁听庭审。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市各行政村、社区围绕“四民主、两公开”要求,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实际,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此外,我市还加强城乡公共场所及基层村(居)普法阵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中心、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并依托媒体加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利用微信平台开展了宪法知识有奖竞赛活动,近4000人次参加了答题,营造了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得到提升。
  人民调解:解开“千千结” 架起“连心桥”
  去年3月4日,外地在芜打工的方某干活跌倒腰椎损伤、骨折,随后到二院治疗,进行了腰椎手术。后经他人介绍,方某3月19日又到我市一家骨科医院进行二次手术,然而在3月21日,方某突然死亡。随后,方某的亲属围住了骨科医院的大厅。
  派出所前往现场处置,由于方某家属和院方争执不下,民警将双方引导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接到这起纠纷后,通过认真地调查分析,认为此次纠纷属于医疗事故争议。在细心调解下,矛盾双方达成协议,由院方赔偿18万元给方某家属。
  像这样调解成功的例子在我市还有很多。近年来,我市积极组织各级调委会开展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中心)、矛盾不上交”,为芜湖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市以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坚持以工作创新为抓手,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先后出台了多个制度和文件,紧紧围绕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以追求人民调解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去年,市司法局、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指导意见”,推进法治芜湖建设。此举在我省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尚属首次,将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向专业化、行业化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各县(区)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流程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约束、全程监管、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及时、完整、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事项、内容以及对承接主体的要求和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按照以事定费、公开择优的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承接主体。对不适宜或暂时不能实行政府采购的事项,通过委托、承包等方式选择承接主体。
  如果说制度建设是基础,那么调解队伍建设则是必要保障。据了解,在全市各基层社区、村和相关企业,活跃着庞大的人民调解队伍,全市村(居、社区)、企业共建立调解组织1188个,村(居、社区)调解组织达到了全覆盖,拥有调解人员5221余人,其中专职调解员940人,他们是居住在当地的普通群众,自觉自愿的承担着“维稳使者”的职责。
  为有效化解一些涉及多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我市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做为新常态下工作重点,目前,建立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58个,同时还建立了其他调委会11个。全市调解员5221人,其中专职调解员940人。建立、健全了调委会、调解小组和调解员构成的三级调解网络,形成了以市、县(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引领、镇(街道)调委会为龙头、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个人调解室为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尤其道路交通和医疗纠纷调委会,化解了大量行业性复杂疑难纠纷。
  市司法局着力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把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市、县区、镇(街道、中心)完善了三级培训模式,每年人民调解员都能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为了强化调委会主任的示范作用,我市还选调一些优秀调解员参加省司法厅主办的人民调解示范培训。
  随着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内容多样化的特征,市司法局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先后在公安、法院、检察院、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调解室,并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制度,举多方之力,聚多方合力,共同化解矛盾。
  各县区也积极开展访调、援调、诉调联动,创新一线调解法、“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调解等方式方法,通过以上措施,我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4年,共调处矛盾纠纷43040件,涉及当事人911187人,调解成功42670件,成功率99.14%。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5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22起,防止群体械斗案件82起。
     社区矫正:春风化雨唤“浪子回头”
  2013年底,我市首例社区矫正人员减刑案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社区矫正人员李平(化名)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9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5年,并进行社区矫正,矫正期到2014年11月。接受社区矫正以后,李平每年都参加司法所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2012年5月,他主动向小区孤寡老人捐款400元。四川雅安地震发生后,他又自愿向灾区捐款500元。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社区,他都能与人和睦相处、助人为乐,并积极参加社区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2013年2月3日,李平在我市一家动漫城上班期间,发现了疑似被公安机关通缉的抢劫犯罪嫌疑人张某,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将张某控制在动漫城现场,最终协助警方将案件破获。市司法局根据李平在矫正期间的良好表现,提请法院对其予以减刑。法院审理认为,社区矫正人员李平在缓刑考验期间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可以减刑。李平在听到法官读完裁定书后,激动地说:“以前一时糊涂犯了罪,但国家给了我重新改过的机会,在社区服刑期间,我时刻想着争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的努力也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堂堂正正做好人。”
  “这是我省实行社区矫正以来的首例社区矫正人员减刑案件,对其他正在社区服刑的人员触动不小。只要在社区矫正表现良好,就会有减刑的希望。”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这起社区矫正人员减刑案件,是司法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有益探索和实践,也是我市近三千名社区矫正人员改造转化成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我市狠抓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和工作制度建设,大力开展各类教育矫正活动,不断提升教育矫正质量,积极探索芜湖特色社区矫正模式。我市成立了由相关市领导任组长、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市、县(区)司法局均设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职责。
  同时,我市组建了由矫正执法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三支工作队伍,包括专业执法队伍、社会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考核评比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全市先后涌现出了获“全国劳模”的曹梅、管文生等先进模范人物。
  在社区矫正工作平台构建上,县(区)建设了面积不少于200平米,集登记接收、宣告训诫、监管教育和心理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中心,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设立了用于社区矫正人员日常报到、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目前,全市各县(区)已全部建成社区矫正中心,建成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851个,占全市村(居)总数的94.3%。
  为了让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市司法局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与市民盟联合开展“黄丝带帮教行动”,走进县(区)矫正中心、戒毒所、基层乡镇(街道)等开展法制讲座和道德讲座、心理辅导等多项帮教活动。组建全市社区矫正教育矫治专家讲师团,在全市对矫正人员开展巡回教育讲座。目前,已举办巡回教育讲座10余场次,教育社区矫正人员2000余人次。
  同时,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开展社区矫正集中宣告大会,组织社区矫正人员举办运动会、演讲比赛、义务献血、植树绿化、服务孤寡老人、捐款献爱心、就业推荐会、创业培训等各类主题活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和帮扶效果。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保外就医人员进行集中体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点验,进一步强化监管安全,确保我市社区矫正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在1‰的较低水平。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劳动教养制度的废止以及刑事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越来越多的轻微刑事罪犯进入社区矫正将会成为一种“新常态”,这给我们的监管教育和改造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此,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完善芜湖特色社区矫正制度,不断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牢牢树立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权威,切实将社区服刑罪犯教育改造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合格守法公民,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撑起“保护伞”
  2010年8月,胡某从蒋某某处以周息一分的利率借款170万元,后支付了高额利息。胡某因长期支付高额利息心生怨恨,并预谋自制假炸药包胁迫、使用三角铲威胁等方式,意欲敲诈勒索蒋某某10余万元,被芜湖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
  因胡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在侦查阶段即申请法律援助,芜湖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承办律师在侦查阶段开始提供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提出该案相关定性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2014年4月9日,芜湖县人民检察院以其犯敲诈勒索罪向芜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判阶段,律师关于被告人坦白、自愿认罪等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采纳。
  2014年5月30日,芜湖县人民法院判决胡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由于承办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了正确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案件定性由最初的涉嫌抢劫罪改为涉嫌敲诈勒索罪,受援人及其近亲属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
  近年来,我市以深化便民服务,加强监督管理,扩大法律援助品牌宣传为着力点,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开展。去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建好法援服务窗口,提升服务品质。全市完成了临街、一楼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建设,完成了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平台升级工作,配齐、配全各类设施,硬件设施更加完善,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各中心进一步加强服务窗口软件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全市开展以“微笑、真情、文明、敬业、满意”为主题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亲切服务活动,建立了窗口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提出窗口服务十项标准,制定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规程,法律援助审批时限从三天缩短到一天,有效地提高了窗口服务效率和质量。
  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建立健全衔接机制,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市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别召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衔接,在各级法援诉讼中心和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据统计,全年3205件法律援助案件中,社会律师办理案件1427 件,诉讼类案件1764件,刑事案件462 件,分别占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47 %,59%和17.7 %。
  为了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市法律援助中心出台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质量的意见》,建立重大案件研讨制度,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享受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各中心强化案件跟踪监管,从严格案前受理、审查,建立案中旁听、评议制度,组织案后卷宗评查及回访、督查等项制度,促进案件质量提升。专门成立由律协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及刑事辩护领域资深律师、法律援助案件辩护律师参加的重大案件研讨组,开展重大案件研讨,切实维护了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
  我市还开展了村、社区“法律援助合格联系点”创建活动,确定联系点建设“六有”工作目标,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和联络员名册,将法律援助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和职责制度公示上墙。开展法律援助示范工作站创建活动,细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案件初审程序,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方便受援人就近获得法律援助。全市共创建规范化法律援助示范工作站30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工作程序规范,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基层网络体系,畅通援助渠道,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提供了基础保障。
  如何加大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也是法律援助部门工作的重点。我市开通了芜湖司法微信平台,建立公交移动媒体宣传机制,不断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方式和手段。在全国助残日、三八维权日、春运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妇女儿童、刑事、农民工维权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百日宣传”活动,让法律援助走进学校、社区(村)、监狱、看守所,工地。通过报纸、电视、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及法律援助工作成效。
  据了解,去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5件,接待来访和接听12348电话咨询19532人次,法律援助服务直接受援人群2259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4373.6万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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