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芜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促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发展新机制,凝心聚力抓好落实,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创新驱动、经济转型、区域一体化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努力建设成为长三角地区面向国际化发展的大城市、全国重要的自主创新试验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强化战略协同,充分发挥战略交汇点作用,突出系统集成和协同联动,在推进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自贸试验区、科创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协同和联动中增强服务全国的能力。加强规划对接,深入推进各类规划充分对接,发挥规划在区域一体化中的统筹和引领作用。有效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促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深化重点领域合作,聚集重点合作项目和平台,精准发力,明确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规则统一开放、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环境,构建各类企业主体、各层级政府、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合作平台。

(三)总体目标

到年,我市共同建设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健全现代产业体系、环境联防联治、公共服务便利化、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等为重点,力争发展质量核心指标进入长三角城市群第一方阵,在五大发展上走在前列。到年,我市实现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区域分工合作,在长三角地区价值链和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位置大幅跃升,城市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成为长三角城市群面向国际化发展的大城市。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落实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按照《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规划》,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聚焦基础设施、科技创新、环境整治、公共服务、市场环境5个重点领域提出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一)共建互联互通基础设施体系

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港航、机场、油气、煤炭、电力、信息基础、量子保密通信、工业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构建设施互联互通、管理协同合作、服务共享共赢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1.全面提升省际公路运输能力。以国家高速公路扩容和加强省际公路衔接为重点,加快区域高速公路网络化建设,着力打通断头路。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全面摸排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公路、市政道路等城际“断头路”,年底前形成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排出时间表和具体工作方案,并及时纳入到省际断头路实施计划。加快推进芜溧高速(高淳至溧阳段)、芜合高速等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建成通车;推进宁芜高速扩容改造、芜湖—宣城—湖州—苏州—松江高速公路等拟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充分利用芜湖泰山路长江大桥和过江隧道等过江通道资源,开展合芜杭二通道项目规划研究工作。推动毗邻地区农村道路的互联互通。推动毗邻地区开行城际公交,加快近郊班线公交化,促进与市域公共交通网络快速接驳。实施《长三角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围绕超限治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季度及时抄送违法超限运输案件信息,尽快统一治超非现场执法标准,探索建立长三角公路违法超限黑名单惩戒措施。重点在高速公路治超、水路运输管理、运输船舶污染物监管、固体废物运输、“两客一危”案件协查、违章信息通报等方面,建立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

2.加快铁路交通网建设。以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构建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的多层次轨道网。加快商合杭铁路、皖赣铁路、芜广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建成通车;推进宁芜铁路电气化改造等拟建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推进宁黄铁路、合芜宣城际、常芜城际、北沿江安徽段、宁芜轨道交通等规划研究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主动参与编制《长三角区域城际铁路网规划》,促进各层次轨道网络的融合,实现运营管理“一张网”。

3.持续推进区域港航协同发展。加强港口联动协作,优化整合沿江港口,形成分工合理、协调发展的区域港口群。大力推进航道项目的规划衔接与推进工作,加快推进合裕线、芜申线等航道整治改造,加快贯通断头航道。充分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加大沿江港口集疏运设施向主要港口和重点港区倾斜力度,推进部分重点港区进港铁路规划和建设。推进部分重点港区江河联运的高等级内河航道建设,提高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主动参与组建安徽省港口集团,支持芜湖港、三山港与上海港、宁波舟山港等港口龙头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合作,开展联合运输、江海联运等领域合作。推动船型标准化,加强船舶统一设计,推广江海联动船型。共同推进江海直达船型研发与应用,力争早日形成完善的江海直达运输规范管理体系,建成江海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长江船货供需有效对接,形成科学合理的多式联运体系。

4.协力打造长三角世界级机场群。主动参与研究制定《长三角民航协同发展战略规划》,推进各个机场的合理分工定位、差异化经营,加快形成良性竞争、协同发展的格局。加快推进芜湖宣城机场建设,大力发展通用航空。按照客货并举的思路,共同建立区域机场间常态化多层次交流机制,持续提升航线网络覆盖面、航班频次、航班衔接率等指标,优化空空和空地中转网络,改善区域航空服务品质。依托机场,构建水陆空兼备、功能完善的综合运输体系,打造皖南地区重要的区域性交通枢纽,规划建设长三角空港保税物流中心。主动对接由民航局、三省一市共同参与的“1+4”工作机制,加强长三角机场群协同发展合作,主动加强与协同层和工作层的对接联系。

5.统筹区域油气、煤炭、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参与编制长三角天然气供应能力规划,加强天然气供应设施和管道建设。推进芜湖LNG内河接收(转运)站建设。积极开展智能电网需求管理和动态响应的试点,力争年前在长三角区域全面推广。共同开展长三角区域智慧能源网技术攻关和发展研究,强化功能布局。加快推进芜湖三—廻峰山千伏线路芜湖段增容改造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深化沿江、沿海煤炭港口合作,加强煤运通道和煤炭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建设。

6.共同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以5G为引领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开展5G技术验证工作,参与5G标准研究。争取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在芜湖开展多基站组网性能测试,推动长三角区域5G规模组网建设。

7.加强大数据交流与合作。编制《大数据产业发展报告》,积极参加长三角数据智能创新论坛、长三角公共数据开放比赛等各项活动,推动建设长三角大数据共性技术赋能平台,依托“大数据流通与交易国家工程实验室”实现长三角地区政府及行业数据平等流通,支持城市智慧应用管理、大数据关键技术开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8.合力推动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建设。共同建立长三角工业联网平台群,推动研发设计、数据管理、工程服务、协同营销等领域平台化共享。共同搭建G60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架构体系,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工业互联平台企业纳入共享平台;共同研究制定工业互联网专项政策,开展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培育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

(二)强化科技创新

结合区域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加强战略协同、产业链协同、创新协同和主体协同,促进区域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发展创新经济,努力将芜湖打造成长江经济带产业创新中心。

9.构建协同创新共同体。发挥科创资源密集优势,以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和G60科创走廊为突破口,以张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基础,结合芜湖长江经济带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强化长三角地区创新要素对接,促进创新平台、创新人才、科研项目在芜集聚,与沪宁杭合等城市开展科技项目攻关、技术标准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共同搭建高层次人才交流平台,引导科研机构、仪器设备、研发基地开放共享创新资源。积极探索创新券互认工程,建立网上注册、合同备案、创新券申领兑付一体化服务协同机制。办好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等科普活动,增强品牌效应。推动“科普云”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建立并完善科普场馆和资源开放共享。完善技术成果转让中介服务体系,支持与国际知名科技中介机构及科研组深度合作。

10.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编制《G60科创走廊规划3.0版》、《G60科创走廊建设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行动纲要》,推动长三角区域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布局一体化。推动党建引领推进G60科创走廊建设,打造人才新高地。共同搭建G60科创走廊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引导科技创新券通兑通用。抓实G60科创走廊产业集群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签约的重大产业合作项目。参与制定G60科创走廊工业园区对接总体方案,重点围绕技术成果转化对接、两化融合、智能制造、产业链对接等方面形成具体方案,完善年度对接计划。聚焦G60科创走廊沿线企业核心技术,共同研究成立九城市“卡脖子”领域联合工作组,打造技术转移协同网络,制定促进G60科创走廊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供需对接工作制度。探索G60科创走廊土地利用二次开发新路径。

11.强化重大科研任务布局。积极参与量子通信、生物医药等国际或国家大科学计划。推动硬X射线、先进光源、5G网络、工业互联网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芜布局。引导大学优势学科与科技资源,对接重点产业,共同参与协同创新联合攻关。会同区域其它城市积极主动联合向国家科技部争取承担量子通信、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重大专项。支持相关高校建设若干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基地。在人工智能、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发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主体作用,布置一批重大战略项目和基础工程,推动专项成果应用。

12.加快建设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推进创新公共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低碳技术创新功能型平台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中德(芜湖)人工智能研究院等研发类功能型平台,支持政府、高校、院所、企业互建共建各类研发机构。优化布局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推动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通用航空、微电子(含汽车电子)、新型显示等重大项目建设。借鉴“汇桔网”建设模式联动整合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建设皖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推动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争取国家支持在芜湖开展军民融合技术转移机制探索和政策试点。主动参加长三角技术转移服务人才“卓越技术经理人TOP10”等评选活动。

13.营造具有磁场效应的创新创业环境。主动加强与中科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战略合作,争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电网等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率先复制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等一批支持创新措施。深化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推动国有科技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项目落地。探索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股权质押等方式,开展投贷联动模式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发挥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科技创新专板”作用,为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股权流转服务。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基础信息以及各类知识产权运营、交易、维权等资源整合利用和开放共享。建立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合作交流机制,推动众创空间集聚发展,加强基地之间在创新研发、集成应用、成果转化方面的协作。

14.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区域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推动汽车及零部件、材料、电子电器及电线电缆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培育发展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通用航空、微电子(含汽车电子)、新型显示、轨道交通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大数据及产业互联网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产业制高点,全力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式发展。呼应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按照全球一流、国内领先的标准,重点推进中美下一代人工智能及工业机器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中德人工智能研究院、西电芜湖研究院、芜湖赛宝机器人产业研发检验检测中心、中联重机主要粮食作物生产与技术装备重点实验室、中电科通航产业技术研究院、航瑞中小型航空发动机研发中心、太赫兹芯片及第三代半导体研发中心、奇瑞智能网联汽车研发中心、海螺节能环保装备研发中心等高端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响应上海市培育发展航空支柱产业,充分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验基地、国家首批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的产业优势,在芜湖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大飞机、大发动机配套产业园,加快建设集设计、研发、制造、认证、维修、运营、服务在内的航空制造完整产业链体系。

15.鼓励开发区探索“共建共享共赢”的合作新模式。主动对接上海临港、漕河泾、苏州工业园等品牌园区开发商,探索以“轻资产”模式为主导,借助品牌园区开发标准和品牌的软实力,与开发区的要素资源相结合,推动产业资源市场化配置和双向流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管理、统一建设”的建设模式,重点推动跨省合作园区发展。主动对接光明集团、临港集团等企业,推动飞地经济的发展。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区域生态系统和重要生态空间保护,打好区域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

16.建设绿色生态网络。践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严格保护跨市界重要生态空间,探索开展“生态+”保护性开发模式,建立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长江生态廊道,加快林地建设、河湖水系疏浚和生态修复等城市生态廊道项目建设,推动区域内生态建设联动。开展“林长制”试点,加强森林公园、重要湿地和天然林保护。

17.推进江河湖水环境协同治理。加强长江干流芜湖段治理与保护。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年6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区域内入河排污口清理任务;年底前,完成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入河排污口整改工作,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项目清理任务;年前完成与饮用水水源地布局存在冲突的港口、危化品码头岸线整改工作。

18.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施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双控,大力削减芜湖煤炭消费总量,耗煤项目全面实施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总量下降5%左右。提高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6%左右。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力争提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强燃料乙醇等清洁能源推广应用。严格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建立机动车定期检验和道路抽检相结合的尾气检测监管体系。鼓励现有船舶进行动力系统升级,改用LNG清洁燃料,推进船用LNG加注站建设。推进港口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建设,到年底,50%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19.强化环境协同监管。统一布局、规划建设覆盖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流域水质监测预警系统,逐步实现流域水质变化趋势分析预测和风险预警。完善和强化重污染天气联合预测预报机制。完善危化品运输和船舶污染事故信息通报制度。研究建立涉及水源地的过境危化品船舶信息和运输货品信息的数据动态共享机制。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风险管控及运输过程安全监管。建立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全过程资源化利用体系,完善全过程闭环监管和信息共享,鼓励推广使用生物柴油。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危险废物一体化监管体系和跨区域非法倾倒监管联动机制,研究建立源头追溯机制,完善废物跨区域非法倾倒的快速响应处置机制联合制定专项环境保障方案。

20.完善区域环保合作机制。在完善地方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区域标准研究和制定协调推进机制,在重点行业和领域逐步实施区域协同的标准体系和技术政策防治体系。围绕光化学污染、臭氧形成机理、VOCs源解析和防治措施等重点专题,联合开展研究。开展重点行业VOCs治理示范工程,推广治理实用技术。借鉴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经验,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的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率先在沿江和环湖湿地主要分布地区开展湿地补偿试点。积极推进和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

(四)共享普惠便利的公共服务

推动人才资源互认共享、社会保障互联互通、劳动保障法治协作、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旅游服务深度合作、体育产业联动发展、区域养老融合发展,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21.深化区域人力资源协作。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加强人力资源服务协作。参与组建长三角公共创业服务联盟,联合开展长三角创客节、创新创业大赛等创业服务活动,公开遴选创业新秀、创优项目,打造公共创业服务品牌。推动长三角市级层面开展“双结对”合作,促进创业型城区(城市)建设。加强公务员考试录用在安全保密、打击作弊、命题开发、考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建立公务员交流挂职常态化机制,互派公务员进行实践锻炼。联合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培训,鼓励和支持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园区。定期开展学术论坛,在基础研究、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合作。积极组织参与长三角地区博士后学术论坛,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项目合作。

22.提升跨区域社会保障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强长三角地区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交换,实现公安、民政数据共享。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拓展网络、手机APP等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方式,探索开展异地备案互认合作,提高异地就医便利性。积极参与建立长三角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市级工作联系协调机制。深化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衔接协作,年建成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接续平台。制定民生档案异地查询办事指南和制度规范,年启动跨区域、跨馆际查阅婚姻登记、学籍、知青、复员退伍军人等馆藏民生档案服务。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委托协查制度、劳动者工资支付异地救济制度,及时、有效处理跨区域劳动保障违法案件。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享,建立健全欠薪失信行为的联动惩戒机制,强化对欠薪企业的共同约束。

23.强化区域食品安全管理。参与组建食用农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联盟、行业协会,制订互认的编码规则、数据共享等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标准,形成上下游企业追溯信息共享。参与建立猪肉信息追溯系统兼容与交互,年实现统一查询。逐步拓展可统一查询的城市范围,推进牛羊肉、蔬菜追溯信息共享查询。加强网络食品交易日常监管,建立网络食品经营的异地仓储协查、从业人员失信“黑名单”等工作机制,开展肉类、乳制品、粮油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以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为重点,推动食品国抽与市抽不合格产品信息共享。建立区域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清单,推进检测结果互认。建立区域农产品产地证明互认机制。深化区域内食品安全隐患预警通报和重大事故应急合作。

24.加强区域旅游、体育、会展、养老服务合作。深化旅游合作,加快区域旅游资源统筹和高效利用,加快旅游服务和监管一体化。开发特色鲜明的旅游文化市场,打造便捷的区域旅游服务体系,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方特精品旅游线路规划建设。强化体育产业平台建设和市场管理,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服务标准和照护需求评估标准互认。加强长三角地区展览版块协作发展,加强在彼此展览会项目上的实质性合作,相互参与招展招商,海外出展共同组团,共同研发、培育和主办展览新项目、新主题,促进展览项目的合作交流。

(五)共创有序透明的市场环境

推动区域市场融合与扩大开放互相促进、联动发展,共建信用体系,加强规则对接,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守好区域金融安全防线,营造充满活力、运行有序的市场环境。

25.建设信用芜湖。围绕交通出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配套出台行业信用分级分类制度,建立以信用承诺、公示为特点,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三省一市签署的重点领域跨区域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明确红黑名单制定标准,规范红黑名单的退出机制。建立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旅游等重点领域联合奖惩机制,加强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用信息共享互动、奖惩措施路径互通合作。参与建设信用长三角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按需共享、深度加工、动态更新和广泛应用。依托公共信用平台和数据归集成果,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数据、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欠费违约信息、失信企业(个人)名单等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建立严重失信名单信息公示、动态发布机制,开展关联企业信用大数据风险监测、动态预警工作。

26.建设开放型芜湖。配合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做好G60科创走廊九城市扩大开放政策发布等工作。制定G60科创走廊“市场准入统一先行先试的三年行动方案。共同研究注册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注册登记政策信息交流沟通。推进长三角自贸区一体化建设,争取将芜湖有条件的综合保税区作为片区纳入上海、浙江自贸区范围,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管理。推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网通办”试点,深化政府信息互联共享。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聚焦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等事项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全面推广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模式,深化综合监管分类执法等事中事后监管举措,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增强企业和民众获得感。深化与上海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合作,努力在规划对接、改革联动、创新协同、设施互通、公共服务、市场开放等方面加强聚焦。持续开展“云剑联盟”专项行动,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

27.加强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构建区域物流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体系,鼓励托盘生产企业生产标准托盘、参与认证,支持托盘运营服务商健全运营网络体系。加强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合作,组织开展质量标准大论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开展G60科创走廊名牌产品50佳评选。建立G60科创走廊知识产权工作交流制度,开展知识产权服务领域合作,联合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研讨、宣传、培训。加强标准比对和研究,推进地区间标准互认和采信,推动检测认证结果及其标准互认,实现区域内重点标准目录、具体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督三协同。建立区域计量发展合作机制,推动区域计量传溯源体系建设、计量科技协同创新,构筑计量监管联动协作平台。加强金融规划衔接和前瞻性研究,深化具有当地特色的金融改革创新。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G60科创走廊。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协作机制,互通共享风险信息,及时发现提示跨区域风险点。

三、保障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要举措的实施

实施方案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凝心聚力抓好落实,久久为功,一张蓝图干到底,建成长三角城市群面向国际化发展的大城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工作推进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物价局),充实人员,加强力量,负责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及政府层面重要会议、合作专题以及重要事项和重大改革与组织实施中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快培养区域合作人才,办公室轮流安排县区和开发区挂职,每批挂职时间为2年。加快驻沪联络处职能转变,创新工作思维与渠道,在接轨上海的过程中不断聚集和协同相关工作。安排专项经费,定期开展区域经济业务培训。定期编印工作简报,对各项工作实行月调度、季度通报、半年检查,及时掌握情况,把控工作方向、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各县区、开发区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究。

(二)编制规划和研究争取相关支持政策

编制《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芜湖规划》,认真研究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成功经验,分析我市发展现状和优劣势、发展思路与目标以及发展的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积极争取长三角共同投资基金支持我市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企业。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积极吸引各类资金参与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生态治理与保护、科技创新和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区域互利共赢的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和征管协调机制,加强区域内税收优惠政策的协调,促进公平竞争。同时,探索建立区域投资、税收等利益争端处理机制,形成有利于企业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的良好环境。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准确解读实施方案的内容和重点举措,及时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向社会公布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收集了解社会反应和各方诉求,增强社会各界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认同感,形成全社会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分工

明确跨区域协调重点事项和责任分工,对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G60、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南北结对合作、芜马同城化等党政领导会议确定的有共识、有条件实施的重大事项和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要采取措施,强力推进落实。牵头单位要梳理摸排突出问题清单,明确阶段性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细化目标任务,形成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机制,并于每月10日前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委(物价局)。

(五)加大实施考核力度

各县区、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及相关部署,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本实施方案及工作要点等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各级督查部门要加大实施方案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检查、督查、评估等多种方式,紧盯重要事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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