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

    记者日前从市国土局获悉,我市成功实践工业项目用地弹性出让制度,采取拍卖转挂牌方式,将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让年限为30年工业用地成功出让。
  这一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变化,缘起于我市2014年8月印发执行的《关于市区工业用地拍卖出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据市国土局人士介绍,此前的工业用地供应均采用出让方式,年限为50年。而中小企业正常成长周期为8-12年,大型企业稍长,一旦产业转型升级或因结构调整而关停,“一刀切”的供地方式容易导致土地低效利用和闲置。《通知》规定拍卖出让的工业用地出让年期由50年缩短为30年,且不受投资规模限制,不限定或少限定产业类型。用地年限的缩短首当其冲会降低土地出让价格,企业投资进入门槛随之降低,一些有潜力的优质企业落地机会增加;同时,较短的出让年限有利于提高土地配置效率,产业土地价款产生的财政收入分配也将更加平均。
  我市立足资源保护与保障新要求,建立了“1+9”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工业项目用地弹性出让突出了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旨在完善我市工业用地价格形成机制,对工业项目用地实行生命周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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