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效林受贿案和
忻州市纪委监委开展案发单位警示教育之将警示教育课开到庭审现场
来源:小纪忻州市纪委监委
近日,忻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县两级采购中心负责人及忻州市运输管理局、全市运管所主要负责人于保德县人民法院和岢岚县人民法院旁听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效林受贿案和忻州市道路运输管路局原局长祁耀明受贿案庭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旁听人员零距离旁听观看了法庭调查举证、被告人自述等庭审过程,亲身体会了曾经的领导、同事被审判的焦灼感受和其家属的切肤之痛,认识到了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大家表示:“警示十次,不如旁听一次。看到昔日的领导因违纪违法而被审判,对我们内心的触动非常大,这样的警示教育确实触及灵魂。我们工作岗位相近,职责相似,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引以为戒,严守法纪的底线,确保清正廉洁,使自己每天都可以睡个安稳觉。”
此次案发单位警示教育活动是忻州市纪委监委以李效林和祁耀明案为反面教材,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推动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具体实践。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了查办案件的警示和治本功能,起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广大党员干部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亲情账”,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远离违纪违法“高压线”,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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