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屡获褒奖芜湖二院原副院长王怀红减

笔者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开的一份刑事裁定书中获悉,该院近日对过去三年一直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王怀红作出裁定,减去其自该裁定送达之日起至年10月8日止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这意味着年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医院原副院长王怀红已重获自由。昔日女界名流受贿上百万元王怀红现年59岁,拥有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年至年曾医院副院长,分管总务、基建、招标采购和医疗综合楼建设等工作,当年堪称芜湖妇女界的知名人士。年4月9日,王怀红因涉嫌职务犯罪,经芜湖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被留置。年5月31日,芜湖市监委调查终结,以涉嫌受贿罪向芜湖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同日决定由芜湖市公安局执行逮捕。年6月4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交芜湖县人民检察院(现已更名为湾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年7月24日,芜湖县人民法院(现已更名为湾沚区人民法院)依照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开庭审理王怀红受贿一案。法院审理查明,年至年3月,王怀红在担医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法院当庭宣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王怀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王怀红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服刑表现良好能够认罪悔罪根据监察法的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一日。王怀红是年4月9日被芜湖市监察委留置的,她被判处的三年半有期徒刑应该是从这一天开始计算,到今年10月8日结束。近日王怀红获得减刑提前出狱,说明她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认罪悔罪。王怀红获释前的服刑地点是位于合肥市的安徽省庐州女子监狱。今年4月1日,监狱方面以王怀红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减刑建议,报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4月7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通过远程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怀红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至年01月获表扬奖励五次。法院认为,王怀红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案发后退缴了全部赃款,并履行了全部财产刑。法院近日依法裁定如下:对罪犯王怀红减去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至年10月8日止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重新回归社会留下深刻教训当年法院公开审理王怀红案件,中国庭审公开网曾同步直播,当审判长开始询问被告人基本情况的时候,王怀红回答的音量偏小,有几次还带着哭腔。从她在庭审中良好的认罪态度和当庭宣判时作出不再上诉的决定,不难看出王怀红对自己所犯罪行的深深悔恨。笔者从相关法律文书中了解到,在王怀红收受的多万元财物中,有近70万元来自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陈某。该公司承接了二院医疗综合楼的建设项目,王怀红当时在二院分管该项目的建设工作。据了解,浙江八达公司的项目经理陈某为了在工程承揽和建设中得到关照,并不仅仅只是“放倒”了王怀红这一名干部。年和年的春节前夕,陈某曾给王怀红的顶头上司、时医院院长的何思忠送去过香榧子礼品盒,两次分别在礼品盒里装了现金80万元和40万元。何思忠年因犯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他的受贿总金额是两百多万元,其中陈某送的万元是金额最大的一笔。还是这个陈某,在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原局长贾晖的受贿案件中再次出现,此人在八达公司承建芜湖市公安局综合楼工程和安徽师范大学实习实训中心工程期间,为感谢贾晖在日常工程检查、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给予的帮助,先后三次送给贾晖40万元。“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贾晖、何思忠以及王怀红受贿案件再次暴露出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多发和易发。据知情人透露,王怀红当年作为分管二院医疗综合楼建设的副院长,曾为该工程的建设付出了很多辛劳和汗水,为二院作出过突出贡献。但是,再有功劳和苦劳,也不能成为党员领导干部忘记初心、不守底线、居功自傲的理由!否则,坊间流传的“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悲剧,随时可能在他们的身上上演!《凡夫看法》希望带给您不一样的阅读体验

法律顾问:安徽银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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