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消费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消费提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升餐饮消费安全,芜湖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疫情期间要科学、合理、健康消费,做到科学防护,共抗疫情,特发布餐饮消费提示如下:一、单位集中订餐。订餐前要查看供餐单位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主体业态栏目是否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长期大量订餐要选择经营规模和供餐能力与供餐数量相适应的餐饮单位,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用餐人数较多的单位尽量从生产、配送条件较好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单位订餐不得订购凉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二、单位食堂供餐。食堂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加强对食堂和工用器具的清洗消毒。提倡员工自带餐具,分散就餐,取餐前规范洗手,错峰取餐,取餐后不要集中在食堂就餐。三、餐食分装配送。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采取热链供应,把握好食品加工制作时间,加工制作完成后立即放保温箱、保温袋等储运设施设备中,成品配送到时中心温度应在60℃以上,并提醒消费者2小时内食用。供餐单位配送食品成品一律实施“无接触式配送”,通过设置取餐架或约定取餐地点等方式由顾客自行取餐,避免直接接触。四、个人网络订餐。消费者网络订餐时应通过订餐平台查看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注意查看其经营项目。网络订餐一律实施“无接触点取餐”,通过与配送人员约定取餐地点的方式自行取餐,避免直接接触。取餐后应尽快食用,放置超过2小时应用微波炉等工具复热中心温度达70℃以上方可食用。不要通过网络订餐平台购买凉菜、寿司、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消费者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拨打进行投诉举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2月19日信息来源: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图文综合:芜湖二报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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